经常在不同的报纸上看到同样一篇文章却署了不同的记者姓名,随着发现频率的不断增加,不由得发现“一稿多投”已有“蔚然成风”的趋势。
“一稿多投”是公关行业“公关操作”中常见的手段,特点是效率高:一篇公关稿,如果内容、时机合适,再有好的媒体关系,能够在全国范围的多家媒体上刊登,而且不需要什么“合作费用”。比如,一篇不错的公关稿能在短时间就有几十家主流媒体给与刊登,而且在版面位置、大小、配图以及原文核心信息保留度等各项指标上都相当不错。重要的是,这样的全国媒体投放并没有消耗公关公司太大的时间成本和沟通精力。
一篇同样的稿件在多家媒体上刊登,而且多家媒体,尤其是平面媒体都能给与接近全文的刊登,其中很多报道还署了记者的名,有不少是“意见领袖”型的主编、资深记者的名。从这个现象中我们能看出些什么呢?
1、 国内大多数媒体的经营操守并不那么光彩。首先,署名意味着知识产权,即该文章为作者所创造和拥有,其它媒体转载一定要注明出处并标明原作者,若无转载协议还需支付相关费用,这也是媒体经营的一个基本准则。但“一稿多投”下的这一现象则破坏了这一准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在国内许多媒体的经营操守并不那么“光彩”。
2、 公关公司的“操作”水平在不断“提高”。公关公司策划、撰写出大量的公关稿,一方面进行着为客户进行传播服务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填补了国内高速增长的媒体对内容的需求。这些公关稿既有客户真正的新闻(如重大事件、新品发布),也包括常见的软文(如混搭在内容版面里的产品“说明书”,产品理念宣传,或者干脆是“加框”标明了的文字广告)。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既非厂家新闻,也非纯软文,而是一种貌似新闻、似有观点,在“无形中”影响了媒体,从而影响了读者的稿件。这种水平公关稿的和策划和撰写能力,越来越被现在的公关公司及其客户所重视,因为它不需要耗费太多的财力物力人力时间去举办“新闻发布会”、大型媒体活动,也能有大量的媒体关注和报道,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